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我厅制定了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外经贸运行监测分析)项目计划和绩效目标(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商务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公示时间:2023年1月11日-1月17日(共7天)联系方式:省商务厅综合处020-38847917附件:1.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外经贸运行监测分析)项目计划表2-1.绩效目标表(一级项目)2-2.绩效目标表(二级项目)广东省商务厅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