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抚顺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中央直达资金指标的通知》(抚财指农字〔2022〕218号),下达给我县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960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3年1月11日至2023年1月17日),请社会监督使用情况,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中共清原满族自治县委统战部提出,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中共清原满族自治县委统战部(清原镇清河路36号,邮政编码113300)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53033229qyxmzj@126.com中共清原满族自治县委统战部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