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旅游度假区管理办法》和《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标准》(GB/T26358—2010)以及评分细则的相关规定,经旅游度假区管理机构自愿申报,垫江县政府初评,垫江县文化旅游委推荐,市文化旅游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重庆明月天香旅游度假区达到省级旅游度假区标准,拟认定为市级旅游度假区,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月11日—2023年1月17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文化旅游委反映,联系人:谭丽娟,联系电话:023—67587796,电子邮箱:cqswlwghc@163.com,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2023年1月11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