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提前下达我市2023年药品监管管理专项资金692.37万元(分别为省药品执法检查基本装备达标建设资金40万元,省药品化妆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资金265万元,省地方队伍能力建设资金26万元,省药品执法检查基本装备达标建设资金(项目制)60万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23年省级药品监管专项资金基本情况(一)省药品执法检查基本装备达标建设资金40万元,省药品化妆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资金265万元,安排省药品执法检查基本装备达标建设资金40万元、省药品化妆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资金265万元,其中省药品执法检查基本装备达标建设资金40万元采取因素法方式分配,省药品化妆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资金265万元采用“因素法”和“项目法”相结合方式分配,(四)省地方队伍能力建设资金26万元,安排地方队伍能力建设资金26万元,分配因素包括:各县(市、区)局培训人数和年度支出进度执行情况,药品执法检查基本装备达标建设资金(项目制)60万元,省财政厅下达给揭阳市榕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执法检查基本装备达标建设资金(项目制)30万元,下达揭阳市榕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检查基本装备达标建设资金(项目制)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