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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灌南县2022年地方特色(生猪)收集保护项目工作的通知

灌南县人民政府 | 2023-01-10
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落实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等专项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农计[2022]2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灌南县2022年地方特色(生猪)收集保护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1、新建养殖规模为能繁母猪1000头以上自繁自养本地黑猪大型保种场,标准化猪舍圈舍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占地面积100亩以上并根据动物防疫要求严格实行三区分离,2、养殖场建设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在环保部门划定的保护红线区内,并通过环保部门环评登记备案,3、申报主体须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健全,征信情况良好,4、申报时必须填写《灌南县2022年地方特色(生猪)收集保护项目实施方案》、《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并附送环评、土地、企业征信等相应证明材料,二、支持内容重点支持本地黑猪保种场新建、扩繁设施设备采购安装、质量安全监管、商品代生猪养殖示范推广、养殖粪污处理等方面,项目承担单位根据自身实际需要,三、项目补助标准财政补助资金200万元,四、材料报送申报单位于2023年1月17日前把申报材料报县农业农村局713室,附件:灌南县2022年地方特色(生猪)收集保护项目实施方案(格式).docx灌南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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