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创新主体开展科技创新活动,根据《丹东市科技创新引导资金使用办法(试行)》(丹科发〔2021〕6号),现启动年度科技创新后补助项目征集工作,支持创新创业载体、研发体系建设,符合多项奖励或补助条件的,同一企业、同一年度按照最高额度项目给予补助或奖励,后补助资金由获得单位自主用于科技创新活动,二、补助类型范围和对象此次科技创新后补助项目申报范围为2021-2022年度内取得相关资质、荣誉,符合文件规定的补助项目,三、补助标准按照丹东市科技局丹东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丹东市科技创新引导资金使用办法(试行)〉的通知》(丹科发〔2021〕6号)等文件中规定的标准执行,符合补助条件的相关单位无需提交申请材料,各县(市)区科技局按照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印发的相关文件,按照取得相关资质、荣誉项目年度分别形成2021、2022年度符合条件项目清单,推荐报告一式两份(并文件电子版),推荐报告一式两份(并文件电子版),六、受理部门与联系人科技局科技规划与平台科李青岐2125821财政局企业科宫鸿亮2838209附件:2023年度科技创新后补助项目汇总表丹东市科技局丹东市财政局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