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湖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关于印发<旅游企业贴息帮扶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文旅发[2022]22号)文件要求,经市场主体自主申报,县文化和旅游局、县财政局、人行秭归支行审核,拟对湖北月亮花谷生态旅游有限责任公司(月亮花谷景区)、湖北省长林旅游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长林酒店)、湖北省三峡平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屈原故里景区、九畹溪漂流景区)、秭归泗溪生态风景区有限公司(三峡竹海)2022年7-12月贷款利息分别给予贴息帮扶18.44万元、24.915万元、34.04万元、19.66万元,合计贴息金额97.055万元,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0日至2023年1月16日,请社会各界监督,如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来电、来信、来函的方式告知,联系电话:0717-2884610,秭归县文化和旅游局秭归县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秭归县支行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