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省、市级奖励补助金额的20%给予最高100万元的支持(省、市级不兼得),按照后补助奖励的50%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按照省级支持资金的20%给予最高40万元项目支持,给予落地项目方最高20万元获奖奖励、50万元场地补贴(连续两年)及优先股权投资,且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80万元、100万元和300万元研发补助,对获得国家、省级科学技术奖项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40万元奖励,给予企业引进的战略科学家100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奖励,给予企业引进的科技创新人才50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奖励,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30万元和20万元奖励,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6.5对当年市工信局新认定的头部企业配套园区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给予园区运营方最高20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奖励,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补助,分别给予楼宇运营(物业)方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第十四条实施人才薪酬奖励14.1对在我区注册且年地方经济贡献达到100万元(含)-500万元(且当年贡献增长20%以上)、500万元(含)-1000万元和10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房地产业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