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十四条关于编制饮用水水源地名录的有关规定,为切实加强鱼峰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摸清水源地家底,我局组织开展了《鱼峰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编制工作,将90个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纳入《名录》,现将《名录》印发给你们,请切实做好鱼峰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附件:鱼峰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名录(此页无正文)鱼峰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1月10日公开方式:主动公开柳州市鱼峰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2023年1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