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化和旅游厅决定开展演出经纪机构扶持奖补申报工作,2.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申报、举办营业性演出,三、申报材料1.演出经纪机构扶持奖补申报表,2.演出经纪机构扶持奖补申报承诺书,4.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已举办营业性演出信息表(佐证材料:文旅行政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出具的营业性演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演出合同、出票明细等),因疫情影响已取消营业性演出信息表(佐证材料:取消营业性演出的退票明细、取消演出公告信息、演出合同等),四、名额分配根据各设区市演出经纪机构实际经营数量的20%,综合演出经纪机构2019—2021年演出活跃度(即演出项目申报)、演出影响力、取消演出场次等因素,五、奖补标准在各设区市推荐申报基础上,依据评分标准拟对综合排名前50名的演出经纪机构予以分类奖补,成立演出经纪机构扶持奖补评审组,由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实施扶持奖补,请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认真做好本地区演出经纪机构推荐、申报和审核工作,并于3月14日前将推荐单位申报材料电子版、纸质材料等统一报送省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管理处,附件:1.演出经纪机构扶持奖补申报表2.演出经纪机构扶持奖补申报承诺书3.已举办营业性演出信息表4.因疫情影响已取消营业性演出信息表通知附件下载.doc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