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事业单位、相关专利权人: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浙市监财〔2021〕8号)文件精神,对我县2020年7月~12月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发放省财政补助,现将有关补助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补助标准: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每件一次性补助2800元,二、申报材料:(一)个人:收款收据+身份证复印件(写明开户网点)+银行卡复印件,在签名处加按指纹,(二)企业:收款收据+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企业名称处加盖公章,三、联系方式:永嘉县上塘县前路103号县市监局612室,联系电话:57689850、67235087)详细名单见附表,备注,请受补助的企事业单位和专利权人于3月20日前将上述材料寄送或送至永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612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附表:2020年7月-12月国内发明专利授权补助发放名单永嘉县2020.7-12发明授权补助清单(未补).xlsx永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2月22日语言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