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江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内江市就业帮扶奖补资金申领办法(试行)》的通知(内人社办〔2022〕118号)文件精神,对招用脱贫人口的企业及生产经营主体,按规定给予就业奖补,现对威远县村上村茶叶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吸纳脱贫人口一次性吸纳就业奖补资金42000元和威远县兴旺塑业有限公司吸纳脱贫人口一次性吸纳就业奖补资金2000元以及岗位补贴3600元和社保补贴27910.97元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月9日起至2023年1月13日止),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威远县就业服务中心反映,电话:0832-8246726,附件:威远县企业及其他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脱贫人口就业奖补申报发放情况表威远县就业服务中心2023年1月9日附件:威远县企业及其他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脱贫人口就业奖补申报发放情况表单位:人、元序号企业名称人数申报时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岗位补贴社保补贴补贴合计备注1威远县兴旺塑业有限公司22023.012000360027910.9733510.972威远县村上村茶叶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322023.014200042000对吸纳10人以上的生产经营主体再给予1万元的奖补合计3444000360027910.977551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