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urceURL:file:///home/zgcc/Desktop/关于申报2021年度嘉兴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的通知.doc各镇(街道):根据《中共嘉兴市委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千亿级产业的若干政策意见》(嘉委发〔2018〕22号)要求,现决定开展2021年度嘉兴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嘉兴市南湖区依法登记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营业务符合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文化产业范围内的文化企业、文化产业园区(平台)和在嘉兴市民政部门正式登记注册的文化产业法人社会组织,二、扶持依据1.《中共嘉兴市委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千亿级产业的若干政策意见》(见附件1)2.《关于加快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千亿级产业的若干政策意见的实施细则(试行)》(见附件2)三、支持方式(一)项目补助“项目补助”指对符合国家导向、成长性好,(二)贷款贴息“银行贷款贴息”指对文化产业项目、文化产业园区(平台)建设可按照该项目上年度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60%—90%给予贴息,同一项目不可同时申请项目补助和贷款贴息,(三)奖励对符合《中共嘉兴市委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千亿级产业的若干政策意见》(嘉委发〔2018〕22号)中奖励条件的文化企业和产品实行奖励,(二)项目受理各单位将申报项目材料(包括申报表和附件材料)签字盖章后一式10份并装订成册递交至各镇(街道)初审,五、申报材料(一)项目补助类1.2021年度文化产业项目补助申报表(见附件3),(二)贷款贴息类1.2021年度文化产业项目贷款贴息申报表(见附件4),(三)项目奖励类1.2021年度文化产业项目奖励申报表(见附件5),(四)政府购买服务类1.2021年度文化产业政府购买服务申报表(见附件6),4.申报项目补助、贷款贴息的主体需接受第三方机构审计,通知属地管理范围内文化企业、文化产业园区(平台)和文化产业法人社会组织等做好申报工作,附件:1.《中共嘉兴市委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千亿级产业的若干政策意见》(嘉委发〔2018〕22号)2.《关于加快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千亿级产业的若干政策意见的实施细则(试行)》(嘉文产办〔2019〕2号)3.2021年度文化产业项目补助申报表4.2021年度文化产业项目贷款贴息申报表5.2021年度文化产业项目奖励申报表6.2021年度文化产业政府购买服务申报表7.《廉洁诚信承诺书》中共嘉兴市南湖区委宣传部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