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水平对外开放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2023年将调整部分商品的进出口关税,2023年1月1日起,我国将对1020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2023年1月1日起,为促进相关行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2023年7月1日起,调整后我国关税总水平将从7.4%降至7.3%,2023年将对19个协定项下、原产于29个国家或者地区的部分商品实施协定税率,自2023年1月2日起,2023年继续对与我建交并完成换文手续的最不发达国家实施特惠税率,支持和帮助最不发达国家加快发展,2023年将适当调整本国子目,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实现产业体系升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