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农科〔2018〕15号)、《关于印发<2022年南京市“智汇三农”人才工程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宁农科〔2022〕3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全区农业从业者自愿申报基础上,通过各镇(街)筛选推荐,经区农业农村局审核确认,现决定对李明等320名同志进行新型职业农民(初级)身份认定(名单见附件),现按照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月10日至1月16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高淳区农业农村局科教科反映,联系电话:025-68512091,电子邮箱:525580837@qq.com,附件:2022年高淳区新型职业农民(初级)认定人员名单南京市高淳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1月9日分享到-微信X【关闭本页】【打印本页】【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