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04号)和《关于申报2022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豫科〔2021〕189号)等有关要求,现将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拟受理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2年2月22日至2月26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科技厅实名反映,省科技厅成果转化与区域处:0371—86231502省科技厅机关纪委:0371—86561631附件: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受理公示清单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