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内各有关企业:现将《广西保险资金运用奖补申报评定指南》印发给你们,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财政厅2022年12月29日广西保险资金运用奖补申报评定指南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发〔2020〕1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保险资金扩大使用三年攻坚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124号)有关要求,明确保险资金运用奖补的对象、范围和标准、申报时间、申报需提交的材料、申报与审批流程、资金拨付与管理,具体以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部门网站发布的申报通知为准,三、申报需提交材料(一)企业法人1.书面奖补申报申请书(含项目基本情况、申报依据、联系人等信息),9.运用保险资金支付凭证中的收款人为保险资金实际投资项目的承建人的证明材料,8.运用保险资金实际投向的证明材料9.运用保险资金支付凭证中的收款人为保险资金实际投资项目的承建人的证明材料,四、申报与审批流程(一)申报广西区内企业和保险业金融机构根据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部门网站发布的申报通知,向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提交申报材料(含电子版和纸质件),(二)受理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核验申报材料,(三)评定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自治区财政厅、广西银保监局等有关部门对上报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及是否符合奖补条件等情况进行审核,(四)公示资金奖补计划在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部门网站公示,由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与自区财政厅负责向申报单位作出解释,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自治区财政厅下达奖补资金,本申报评定指南由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与自治区财政厅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