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申请审核公示表根据《四川省临时救助工作规程》规定,经本人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等程序,下列人员符合享受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待遇,现将具体名单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在2023年1月12日前以实名向龙门镇人民政府举报,举报电话:6673206序号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年龄申请原因救助人口救助金额1张守珍5131271942****1423女81因病,家庭困难113802骆彦欢5118262019****0027女4因病,家庭困难115903马学强5131271971****1818男52因病,家庭困难131804黄万芬5131271967****1822女56因病,家庭困难15305施永英5131271976****1624男47因病,家庭困难115906杨本全5131271964****1815男59因病,家庭困难115907高梓菡5118262017****0020女6因病,家庭困难1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