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为稳定我市粮食生产工作,扎实开展粮食绿色高产高效竞赛示范工作,充分发挥示范方辐射带动作用,提升我市粮食生产综合能力,根据《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湖市高质量推进新型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政策意见(2020-2022年)(2021年修订)的通知(平政发〔2021〕21号)和《平湖市农业农村局等5部门关于切实抓好2022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平农〔2022〕45号)文件精神,各镇街道农业部门积极组织种粮农户开展水稻绿色高产竞赛活动,经各镇街道申报,我局按照《浙江省水稻产量验收办法》对各申报对象进行了测产,现将经测产常规稻平均亩产700公斤以上、杂交稻平均亩产800公斤以上的前5名高产竞赛结果予以公布,希望各单位认真做好工作总结、技术提炼,为我市粮食生产做出贡献,附件:2022年平湖市水稻高产竞赛活动名次平湖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