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12月9日发布的《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2022年度面向单位配租人才住房(社会存量住房)的通告》相关规定,现对递交申请且审查合格的申请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并将选房、签约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合格名单经审查,二、公示时间和方式从2023年1月6日至1月12日,三、信息校正申请人如发现公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发生变化的,请于1月12日前到天健创智新天地公寓项目管理处提交书面证明材料,未纳入公示名单的申请人有异议的,请于1月12日前到天健创智新天地公寓项目管理处提交书面复核申请及证明材料,视为申请人认同本次公示信息,公示信息咨询电话:0755-28589965(龙岗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合格申请人须于2023年1月13日到项目现场进行选房,未如实申报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六、投诉举报和监督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方式向我局或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附件:合格申请人名单公示表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2023年1月6日附件:1.附件:合格申请人名单公示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