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收到申报就业见习补贴的单位6家,根据《关于开展攀枝花市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攀人社发〔2019〕316号)文件规定,经审核符合享受就业见习补贴条件,补贴标准为1320元/人.月,从2022年4月起调整为1970元/人.月,共计补贴资金371988.45元,现将拟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的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6日至2023年1月12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反馈,反馈电话:0812-8173901反馈地址:米易县政务中心309办公室附件:2023年1月就业见习补贴情况公示表.xls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