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锂电新能源产业链营业收入达5000亿元,宜春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2.支持租赁标准厂房,(责任单位:宜春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3.强化资源保障,(责任单位:宜春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市财政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市财政对第1至20名给予每个15万元补助,锂电企业在年度研发经费支出增幅全市前50名名单内、且连续两年研发经费支出达到300万元以上的,市财政对第1至20名给予每个10万元补助,(责任单位:市科技局)8.支持企业参与标准制定,市财政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宜春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10.支持高层次人才引培,(责任单位:宜春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市财政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宜春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原《关于加快宜春市锂电新能源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宜府发〔2017〕17号)、《宜春市锂电新能源产业扶持发展操作兑现细则》(宜府办字〔2018〕118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