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购房户:根据《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文件精神,已经组织开展对2022年度11月份(11月1日至11月30日)购买建德市二手商品住房、完成网签备案和不动产转移登记、并完成财政补助申报工作的204套住宅进行审核,现就2022年11月份二手房按住补助使用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限:2023年1月5日至2023年1月12日,购房户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相关购房资料到审批中心住建窗口核对,咨询电话:住建局:64780240、64785315、64721119,税务局:6472264411月安居补助.xlsx建德市财政局建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德市税务局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