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22〕15号)和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市级资助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泉人社文〔2022〕39号)精神,今年继续遴选资助一批优秀创业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申报创业资助项目严格按照闽人社办〔2022〕15号文件(见附件)要求,项目申报人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网址:http://220.160.52.58/,二、项目评审大中专毕业生优秀创业项目评审工作采取省、市、县三级同步开展的形式,创业资助项目依据申报平台产生的书面评审结果,从中择优推荐参加省级、泉州市级创业项目资助评审,南安市级大中专毕业生优秀创业项目评审将在系统申报项目中按得分从高到低遴选3-10个创业项目列为我市大中专毕业生优秀创业项目进行资助,已获得往年我市大中专毕业生创业市级资助的不再重复资助,三、工作要求(一)今年扶持大中毕业生创业项目依然被列为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二)达到泉州市级以上资助标准的创业项目将列为考察对象,(三)创业项目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创业单位支付员工工资、缴交场地租金、购置原料设备、日常办公经费等与创业活动有关的支出,要按年度于每年11月30日前向市就业人才中心报送补助资金使用和项目进展情况,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加强对辖区内获得各级资助的创业项目的跟踪指导,附件:1.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2.拟推荐省级资助项目材料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