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并人社发〔2020〕14号文件要求:“市级人社行政部门审核后,对符合返还条件的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对通过申领条件审核,申领失业保险缴费稳岗返还政策的山西安凯博盛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太原鸿创宇辰科技有限公司等31户太原市企业单位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太原市小店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反映,并提交书面意见,联系电话:0351—7175825,联系人:王志华,附件:2022稳岗13批.xls补发补发2021第三批.xlsx太原市小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