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并人社失险发〔2017〕18号文件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要求:“经申请人本人确认后,经办机构申领认定部门将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对通过申领条件审核,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的刘娜、刘学敏等1125名太原市企业职工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太原市小店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反映,并提交书面意见,联系电话:0351—7175825,联系人:王志华,附件:2023年01期小店区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公示名单1125人技能提升名单202301期公示花名表.xls太原市小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