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决定开展中国特品级旅游资源名录建设工作,中国特品级旅游资源名录建设以各省(区、市)(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旅游资源普查成果为基础,现就第一批中国特品级旅游资源名录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参照《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18972—2017)和《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技术规程》完成旅游资源普查工作的省(区、市)文化和旅游厅(局),二、申报内容相关省(区、市)在本区域内普查出的五级旅游资源基础上进行梳理整合,要在线填报资源描述中包含的典型代表普查信息等内容,各地要高度重视申报工作,确保申报质量,相关省(区、市)文化和旅游厅(局)通过“中国特品级旅游资源管理系统”进行线上填报(见附件2),确保填报信息完整、准确,适时开展若干批次中国特品级旅游资源名录建设工作,未完成旅游资源普查工作的省(区、市),提前做好旅游资源梳理整合等申报基础工作,四、名录管理文化和旅游部将组织专家对各省(区、市)推荐名单进行评审,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2022年12月30日附件:1.中国特品级旅游资源推荐指引及示例.docx2.中国特品级旅游资源申报系统操作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