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为进一步发挥仙居县知识产权创新驱动二十条奖补资金的激励促进作用,根据《仙居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仙居县知识产权创新驱动二十条的通知》(仙政发〔2020〕21号)精神,结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1〕1号)文件要求,决定开展2022年度仙居县知识产权创新驱动二十条奖补资金申报工作,二、申报依据及相应政策调整《仙居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仙居县知识产权创新驱动二十条的通知》(仙政发〔2020〕21号)第八至十八条,同时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1〕1号)文件关于“调整专利资助政策”的相关要求,对《仙居县知识产权创新驱动二十条》第九条、第十一条部分奖补项目作相应调整:对通过PCT途径申请且获境外发明专利授权(同一发明专利最多奖励2个国家或地区)、未通过PCT途径的境外发明专利授权(只奖励一个国家)的每件奖励2000元,企事业单位PCT国际专利申请、个人PCT国际专利申请奖励取消,其它项目均参照《仙居县知识产权创新驱动二十条》进行申报,三、申报材料1.2022年度仙居县知识产权创新驱动二十条知识产权项目奖补资金申请表(附件1),一张申请表限填一个奖补项目,一经发现申报对象有弄虚作假、骗取奖补资金等情况,直接取消该申报对象3年内申请知识产权创新驱动二十条奖补资金资格,附件:1.2022年度仙居县知识产权创新驱动二十条知识产权项目奖补资金申请表2.2022年度仙居县知识产权创新驱动二十条奖补资金汇总审批表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月5日附件12022年度仙居县知识产权创新驱动二十条奖补资金申请表单位名称(个人姓名)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账户名称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奖补项目对应条款《仙居县知识产权创新驱动二十条》(仙政发〔2020〕21号)第条(第九条作相应调整)申请奖励(补助)金额万元(大写:)申报单位自我承诺自我承诺如下:填报信息及证明材料均真实、准确、有效,附件22022年度仙居县知识产权创新驱动二十条奖补资金汇总审批表序号单位名称奖补项目对应条款奖补金额(万元)账户名称银行账号开户行备注合计金额:万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意见:分管领导签字: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年月日县人民政府意见:分管副县长签字:(盖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