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地和树木保护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就坪地街道综合文体中心建设工程迁移城市树木事宜向公众征求意见,具体如下:一、项目概况(一)审批单位: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二)申请单位: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三)申请事项:迁移城市树木15株(四)项目位置:龙岗区坪地街道龙凤路东侧、规划富华路北侧、规划祥岭路西侧(五)种植地点:深圳市龙岗区横岭南路10号二、申请理由因坪地街道综合文体中心建设工程建设作业施工需要,拟迁移城市树木15株(不涉及古树名木、大树、老树),三、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1月5日至2022年1月11日四、意见反馈途径(一)电话反馈:联系人:唐工,电话:0755-28949950,(二)电子邮箱反馈:jgzx2019@lg.gov.cn,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