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1批)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2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1批)认定工作通知如下:一、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认定,请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照《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工信规字〔2022〕6号)和认定通知的有关要求,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2022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1批),请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做好认定材料的初审和推荐工作,指导企业按照通知的要求编制材料,确保评价表数据与附件证明材料的一致性,请于2023年2月6日前按要求将推荐上报文(附件6)、加盖企业公章后的企业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4份、电子光盘2份)报送我局(技术改造与创新科),三、开展申请变更工作,请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在2022年认定工作中,按要求审核本辖区内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更名、重组等变更情况,请将申请变更汇总情况、企业纸质变更资料(附件7,电子光盘1份)于2023年2月6日前一并报送我局(技术改造与创新科),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工信规字〔2022〕6号)2.2022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指南3.纸质材料编制要求4.电子材料提交要求5.承诺书6.推荐企业汇总表7.企业变更证明材料要求8.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1批)认定工作的通知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1月4日(联系人:江松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