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镇、街道)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安市加快推进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政策意见的通知》(海政办发〔2022〕132号)要求,现开展2022年度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品牌建设、贷款贴息、订单农业等政策兑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申报主体按政策文件要求只适用于稻米、禽蛋产业相关联的企业和单位,1.品牌建设:利用动车、高铁、大城市地铁、楼宇电梯、省级以上电视媒体等进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推广宣传的,参加区域性、全国性、国际性展会进行品牌宣传的相关企业,2.贷款贴息:贷款资金主要用于同企业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3.订单农业:稻米类南通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国有农业公司与本地种植大户签订订单收购,禽蛋类南通市级以上龙头企业与本地农户签订订单回购,二、申报材料1.品牌建设:品牌打造、宣传推广相关的合同、打款记录、音视频、赞助资料、参展资料等证明材料,2.贷款贴息:企业与国有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企业还款记录、能够佐证所贷资金用于企业主营业务相关的资料等证明材料,3.订单农业:收购合同、收购票据以及打款记录等证明材料,申报单位须如实提供材料,申报材料于2023年1月14日前报海安市农业农村局五楼,附件:1.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安市加快推进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政策意见的通知》(海政办发〔2022〕132号),海安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1月4日附件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