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分解下达2023年提前批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计划的通知》(闽发改区域〔2022〕691号)精神,下达我县2023年提前批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1个,补助资金100万元,现予以公示(详见附表),本公示期限为7天,自2023年1月4日至2023年1月10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者电话形式向县发展和改革局反映(电话:5321567),附件:清流县2023年提前批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表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1月4日附件1清流县2023年提前批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表序号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及内容总投资(万元)本次下达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万元)预计带动当地农村群众务工情况(人)计划发放劳务报酬比例最低应发放劳务报酬(万元)1清流县田源乡新村村下村组至马头坑公路改建硬化工程道路硬化1.1公里、宽7.5米,路面结构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主要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挡墙工程、排水沟工程,1661002530.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