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经营旅馆,第六条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登记,还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送住宿登记表,第八条旅馆对旅客遗留的物品,第九条旅馆工作人员发现违法犯罪分子,第十四条公安机关对旅馆治安管理的职责是,公安人员到旅馆执行公务时,维护旅馆的正常经营和旅客的合法权益,旅馆工作人员和旅客应当予以协助,第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开办旅馆的,公安机关应当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第十六条旅馆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其所经营的旅馆已成为犯罪活动场所的,公安机关除依法追究其责任外,对该旅馆还应当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