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乡村振兴绩效提升奖补资金美丽乡村建设任务清单的通知》(浙农计发〔2021〕9号)和苍南县农业农村局、苍南县财政局《关于申报2021年度省级休闲乡村建设的通知》(苍农〔2021〕64号)文件要求,经项目业主申报、乡镇初审推荐、县农业农村局业务科室现场踏勘审核、相关单位共同研究,拟确定苍南县马站镇雾城村作为2021年省级休闲乡村项目创建点,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月4日至1月10日,如有异议,可向苍南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电话:68706179)反映,苍南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