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为支持工业企业加大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投资,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工〔2019〕115号)和《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工信规字〔2021〕5号)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并就做好资金项目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省级技术改造资金支持的项目必须是按照《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3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粤工信技改函〔2022〕5号)相关要求已完成项目入库符合条件的项目,二、优先保障已入库的2019年度已获支持的符合条件的设备事前奖励技术改造项目资金需求,三、设备事后奖励结合本市入库项目轻重缓急综合排序情况选取项目按新设备购置额珠三角地区15-16%,单个项目奖励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二)请各地市严格执行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同时对项目和资金的后续跟踪、监督、管理、绩效评价和政府审计等负责,(三)请各地市充分认识绩效目标管理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认真对照资金绩效目标表和区域任务清单,加强绩效目标及运行管理,附件:1.2023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安排额度表2.2023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绩效目标表3.2023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区域任务清单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2年12月29日(联系人:王宁涛,电话:020-83135813)附件:1.附件1:2023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安排额度表.xlsx2.附件2:2023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绩效目标表.xls3.附件3:2023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区域任务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