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粤财社〔2019〕211号、粤人社规〔2020〕23号、粤人社规〔2021〕12号文件精神,初创企业吸纳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可按其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人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除外)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经企业申请和龙门县人社局审核,拟向3家企业(惠州市成信会计服务有限公司、龙门县旭发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惠州昱丰新材料有限公司)发放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现予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自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月6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申请企业及人员的有关情况有异议,请向县人社局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752-7872262),附件:2022年龙门县第六批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公示企业名单龙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2月30日2022年龙门县第六批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公示名单公司名称补贴时间补贴标准(元)吸纳人数(人)补贴总计(元)惠州市成信会计服务有限公司第一年200024000龙门县旭发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第一年200024000惠州昱丰新材料有限公司第一年2000/30001027000合计1435000注:补贴标准为:招用3人以下(含3人)的每人补贴2000元,招用3人以上每增加1人补贴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