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句容市委办公室句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2月23日《句容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表扬名单评选办法》为深入实施产业强市“一号战略”,“三十强”工业企业、“十强”房地产企业、“十强”建筑业企业、“二十强”服务业企业、“十佳”金融机构、“十佳”科技成长型企业和“十佳”农业企业,市工信局、住建局、发改委、地方金融监管局、科技局、农业农村局、工商联和商务局根据评选标准及细则提出初评名单,四、表扬奖励1.对获得“百强企业”的企业予以通报表扬,附件:1.“百强企业”评选标准2.“优秀企业家”评选标准3.“十佳粮农”评选标准4.“十佳招商能手”评选标准附件1“百强企业”评选标准一、“三十强”工业企业1.在我市正常生产经营的,3.对符合基本条件且当年实际纳税额排名前30位的企业,配合部门:市税务局二、“十强”房地产企业1.履行企业主体责任,3.对符合基本条件且当年实际纳税额排名前10位的企业,配合部门:市税务局三、“十强”建筑业企业1.在疫情防控、环境保护、服务经济发展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建筑施工企业,3.对符合基本条件且当年实际纳税额排名前10位的建筑总承包企业,配合部门:市税务局、卫健委、生态环境局四、“二十强”服务业企业1.服务业企业分为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交通物流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旅游业、养老服务业、信息技术服务业8个行业进行评选,当年实际纳税额排名前3名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规上企业,当年实际纳税额排名前2名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规上企业,配合部门: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人行句容支行六、“十佳”科技成长型企业1.评选当年处于有效期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配合部门:市人才办、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七、“十佳”农业企业1.句容市农业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