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三、支持发展现代服务业、高技术服务业项目1.补助对象和范围(1)新引进总投资超过2亿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五、支持企业“两化融合”发展(认定类项目)1.补助对象和范围(1)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的规上工业企业,(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六、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认定类项目)1.补助对象和范围(1)通过国家级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示范企业)认定的企业,2.补助标准(1)通过国家级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示范企业)认定的企业,(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十、支持企业进行试点示范创建(认定类项目)1.补助对象和范围(1)列入国家级、省级支持的军民融合重大示范项目,(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第七条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十一、支持企业提升质效1.补助对象和范围(1)对本市年度经济贡献达到3000万元、4000万元、5000万元(以此类推)的规上工业企业,2.补助标准(1)对本市年度经济贡献达到3000万元、4000万元、5000万元(以此类推)的规上工业企业,2.补助标准(1)对符合条件的当年新列入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3)对当年新入规的服务业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不高于5万元,(4)对当年新入规的限上批零住餐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不高于5万元,3.申报材料(1)质量类(认定类项目)(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2)商标类a.资金申请表,(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三)支持企业信用示范建设(认定类项目)1.补助对象和范围获得省级、镇江市级信用管理示范认定的企业,省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公共服务平台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补助,(责任单位:市工信局)(二)支持服务型制造(认定类项目)1.补助对象和范围认定为国家级、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和入选镇江市级服务型制造培育库的企业,(责任单位:市工信局)(三)支持企业绿色发展(认定类项目)1.补助对象和范围获得国家级、省级、镇江市级“绿色工厂”称号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