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参与国家和北京市文化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组织本区文化旅游资源对外宣传和推广活动,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负责拟订本区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四)统筹规划、指导、管理本区文艺事业,(七)负责本区文物的保护与利用工作,负责统筹、指导、协调本区文物修缮、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工作,组织文物资源研究、宣传、传播和发展工作,负责对文化、文物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依法依规查处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十二)指导、管理本区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负责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