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调整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促进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财建〔2015〕499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相关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渔〔2015〕65号)、《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标准化海洋捕捞渔船更新改造项目实施方案>(试行)和<辽宁省海洋捕捞渔民减船转产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辽海渔发〔2016〕35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海洋捕捞渔船更新改造项目实施管理细则的通知》(农办渔〔2017〕68号)和《丹东市振兴区农业农村局丹东市振兴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振兴区渔业发展与船舶报废拆解更新补助资金发放实施方案>的通知》(振农发〔2022〕151号)文件精神,现将《振兴区国内海洋捕捞渔船更新改造补助资金公示表》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3年1月3日至1月11日,请广大群众监督,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书面、来电或来访等形式反映情况,监督投诉电话:0415-3456160、0415-3456810振兴区国内海洋捕捞渔船更新改造补助资金公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