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农业农村局:根据扬州市财政局、扬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第三批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扬财农〔2022〕78号)、《关于印发2022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等专项市级实施意见的通知》(扬农〔2022〕147号)文件精神,通知如下:一、支持主体我区境内的科研院所、种业企业,二、支持范围支持稻麦新品种创制和选育能力提升,新品种新品系试验示范等,三、资金及补助办法项目实行申报、评审、公示、立项审批和验收,补助资金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单体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60万元,补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1/2,项目建成验收后,一次性拨付资金,四、项目申报相关要求1、已享受过财政奖补的建设内容,2、有在建财政补助项目且未通过验收的主体当年不得申报项目,区重点园区建设和重点项目除外,五、申报程序各申报单位申报项目时须向所在镇农业农村局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镇业务部门审核把关同意推荐后,于2023年1月10日前将项目推荐申报表、申报项目实施方案及相关附件等材料报区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农业技术推广科审核,联系人:辛海滨联系方式:0514-86292672附件1:2022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推荐申报表.docx附件2:2022年省级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参考格式).doc附件3: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