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各部门:《晋州市推动县域科技跃升提高工业企业创新能力奖补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2月16日晋州市推动县域科技跃升提高工业企业创新能力奖补实施办法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精神,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在我市纳税登记的合法经营的工业企业及科技服务平台,第三条对新认定的A、B等级的河北省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分别给予80万元、20万元、8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研发投入不低于6%的企业,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当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2亿元(含),对通过复审或重新认定的给予0.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并由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免费的培育服务,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7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通过复审或者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将通过认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纳入“专精特新”企业重点培育库,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由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结合企业属地政府追回相应奖补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