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交通运输科技示范工程(以下简称科技示范工程)是我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支撑重大工程建设、服务重大战略实施的重要抓手和载体,交通运输部同意“北京东六环超大直径盾构隧道高品质建造科技示范工程”等7项科技示范工程开展创建工作(名单见附件),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科技示范工程创建工作第一承担单位是主责单位,要严格按照《交通运输科技示范工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科技示范工程创建任务书明确的内容,二、部科技司将会同推荐单位,向第一承担单位下达科技示范工程创建工作任务书,按时组织所推荐科技示范工程创建工作的预验收,三、部科技司将组织部科学研究院交通科技发展促进中心,对科技示范工程创建进行全过程跟踪和指导,部将颁发科技示范工程验收合格通知书,四、科技示范工程技术攻关任务和成果推广内容、考核指标、实施期限、负责人等事项需要变更的,第一承担单位应在科技示范工程实施期结束前3个月提出变更申请,部科学研究院交通科技发展促进中心尚文豪,附件:2022年度交通运输科技示范工程立项创建名单交通运输部办公厅2022年12月14日(此件公开发布)抄送:科技示范工程立项创建第一承担单位,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