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按照四川省经信厅《四川省能源局关于报送2023年燃煤(油、柴、气)锅炉窑炉电能替代项目的通知》要求,经企业申报,我局初步审核,一家企业满足申报条件,现将拟推荐申报企业名单公示如下:四川鑫宏格玻璃有限公司公示时间:2022年12月30日-2023年1月5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区纪委监委驻区经信局纪检监察组、区经信局能源科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区纪委监委驻区经信局纪检监察组,电话:64320039区经信局能源科,电话:89392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