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信投资发〔2022〕138号各县(区、市)工信局、榆社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开发区经济运行部:根据《晋中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市经信技发〔2018〕106号)的要求,各县(区、市)工信局、开发区经济运行部初审,专家评审,市工信局结合企业日常运行、技术创新建设等重点工作开展综合审核,二、山西腾耀电力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晋中经纬恒腾纺机有限公司技术中心等30个企业技术中心给予黄牌警告,三、山西鑫名格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给予其黄牌警告,晋中贝斯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山西天江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技术中心等16户企业技术中心未上报年度评价材料,且在整改过程中仍未按要求补充开展评价工作,经专家组评价,依据《晋中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加强中心建设,并继续做好下一年度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五、本次评价仅针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年度建设情况,不涉及企业其他方面工作,附件:2022年度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结果.xlsx晋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