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财农〔2022〕155号有关市(州)、扩权县(市)财政局、农业(农牧)农村局:为支持做好渔业发展相关工作,经研究,收入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3-农林水支出”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按照《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24号)规定,各地要抓紧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和项目组织实施前期准备等相关工作,在接到通知后及时将转移支付提前通知数下达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应单独下达预算指标文件,同时,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紧密跟踪资金使用情况,并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进展情况,三、请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做好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