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就业见习补贴✦申请条件毕业年度和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及16-24岁的失业青年,✦见习时限3-12个月,✦见习流程可以直接联系见习单位申请,咨询电话:0917-5544595二、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条件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申请流程符合条件的学生每年7月底前向所在高校申请,咨询电话:0917-5541874三、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条件对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离校2年内在宝鸡市实现灵活就业的或毕业年度自主创业的,✦申请流程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每年3月底前向社会保险缴费地的县区人社部门申请,双方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对高校毕业生合伙创办企业的,且所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申请流程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向创业所在地县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咨询电话:0917-5547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