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2月21日(此件公开发布)兰溪市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为全面推进电商数字化改革,且电商企业整体入驻率超过80%、销售额达到5000万元及以上的电子商务园区,一次性给予园区主办主体30万元奖励,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20万元的奖励,单一企业每年享受的补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二、加强招引和培育电子商务主体5.积极推进电子商务代运营企业发展,对直播机构为本市企业销售产品当年线上销售额达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及以上,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的奖励,鼓励企业、行业协会举办电商相关活动并给予补助,每场次补助不超过2万元,三、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8.鼓励跨境电商发展,最高不超过50万元,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一次性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