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我省高层次艺术人才在技艺传承、艺术创作、艺术推广、文献研究等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经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研究决定,在2021年设立首批15个云南省艺术名家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的基础上,在艺术生产实践中组织实施专业艺术人才培养,二、申报条件工作室面向省内各级各类文艺院团、文艺家协会(团体)、高等院校、艺术研究院(所)开展申报,(五)获得中共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举办的重要艺术活动个人单项奖“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十一)享受云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云南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十二)获得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云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等省级相关部门举办的重要艺术活动个人单项奖“一等奖”,组织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申报工作室,汇总审核本单位申请人申报材料,(二)申请人请登录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http://dct.yn.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2022年度云南省艺术名家工作室申请书”,在信封显著位置注明“艺术名家申报材料”字样,申报汇总表电子文档格式为Excel,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文档格式为JPG或PDF,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2022年2月22日附件:1.2022年度云南省艺术名家工作室申请书.docx2.2022年度云南省艺术名家工作室申报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