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财文〔2022〕15号有关区(市)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清算并提前下达2022年中职学生资助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21〕220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2年中职学生资助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具体金额、项目详见附件),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0302中等职业教育”功能分类科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纳入直达资金范围管理,有关区(市)要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二、请有关区(市)和有关学校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附件:1.2022年中职学生资助补助资金安排表2.绩效目标表肇庆市财政局2022年2月20日公开方式:主动公开附件:1.附件:1.2022年中职学生资助补助资金安排表.doc2.附件:2.绩效目标表.doc。